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日常相处有点口角也是常见的,但近日,相邻而居的聂某与李某却因为点“闹心事”,冲突升级至要对簿公堂。 什么事儿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关系处成这样?这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故事的主角李某和聂某既是邻居,所经营的摊位也相互临近。平日接触频繁,生活中因为一些小纠纷心里有了芥蒂。此次因琐事而言语不合,“战火”一点即燃——从互相争吵至最终大打出手。厮打中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聂某因此住院两个月,李某也住院十余天。聂某出院后,以侵权为由将李某诉至本院。
大英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司法调解中心主任罗启平考虑到原、被告是邻里关系,又在同一农贸市场经营买卖,日后还要天天见面,如果只是简单地就本案一判了之,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后遗症也大,只会加深双方的积怨。为了从根本上化解两家矛盾,最好的方法还是要让双方解开心结,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罗主任尝试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提出和解后,原告聂某一口回绝,坚持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甚至一度剑拔弩张。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罗主任希望当事人本着邻里一家亲、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争议,再次从法理情角度再次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梳理症结所在。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和切入点,从调解的好处,相邻情谊,赔偿款执行等方面对双方释法析理。在整个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到了承办法官的辛苦与不易,看到了法官真诚和敬业的工作态度。多次协商后,当事人怨气得到了发泄,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各自反思与退步。最终一场发生在邻里之间的“闹心事”,两位庭前视为水火不容的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罗主任调解下终于释怀,握手言和,李某当场给付赔偿款化干戈。
从多年办理民事案件的民事法官经验来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情况往往错综复杂,如果只是开庭审理,不一定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后遗症也大。应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目标追求,在诉中积极组织调解,不仅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同时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良好的邻里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引导市民积极构建相邻而居,理应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的淳朴民风。
(彭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