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法官,你什么时候有空,我要马上过来缴付案款……”一大清早执行庭罗彪副庭长接到当事人打来的电话。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在李某某、万某与夏某某、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四人均为好友,夏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4年向李某某、万某借款10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了还款时间,杨某某作为借款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未按照约定偿还申请人本金及利息,李某某、万某想到大家关系是朋友,便多次向夏某某好言催促还款,但是夏某某一直不予理睬。万般无奈下,只好将借款人夏某某、担保人杨某某诉至射洪法院。
审理中,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夏某某愿意期限内偿还所有借款。但是调解协议生效后,申请人又多次催收,被执行人夏某某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而且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实在没办法了,遂向射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两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而且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被执行人依然不讲诚信,东躲西藏,东推西拖,始终不愿履行还款义务。
正当执行法官在思考如何维护申请人权益,如何能有效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之时,一个消息给执行法官指明了方向,使得此案“柳暗花明”。
“罗法官,我向你举报,听说杨某某已经办好了护照,同时买了世界杯门票,他要出国……”
执行法官罗彪马上与射洪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联系并移送相关资料,对杨某某实施限制出境措施。射洪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力支持,在第一时间对杨某某实施了限制出境措施,同时注销了其护照。这下这个“球迷”坐不住了,遂马上联系了执行法官,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了案款30万元。
据悉,为督促失信被执行人能及时履行义务,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射洪法院自2017年5月以来共计移送公安机关限制出境52余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向射洪法院反馈3人出境线索,有力威慑了失信被执行人,提高了失信惩戒效果。
(师延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