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执行反应速度,更好地助力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经过前期筹备,6月6日下午,在射洪法院法警大队举行了“执行110”授牌仪式,仪式上射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清明向法警大队副队长何洋民进行了授牌,这标志着“执行110”这一创新机制正式建立。
成立当天上午,“执行110”办公室干警正在忙于筹备下午的授牌仪式时,突然接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的反馈,被执行人廖某某正在办理护照。办公室立即派出执行干警赶往出入境管理大队,并将被执行人廖某某传唤到法院接受讯问。在遂宁商业银行射洪支行与牟某某、陈某甲、陈某乙、廖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将名下房产以物抵债给遂宁商业银行射洪支行后,仍欠有部分案款未履行。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射洪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不可能出国,更不能去旅游等高消费行为,并要求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批评教育,廖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及时还款。
从接警到将人带回仅仅用了20分钟,充分彰显了“执行110”机制的快速高效性。“执行110”仅成立当天,接到举报3次,出警11人次,传唤被执行人3案3人,采取拘留措施1人,履行达成和解协议1人。
据悉,射洪法院“执行110”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度,并坚持“有警必出”,欢迎广大群众拨打执行110电话0825-6781110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线索。
(师延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