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仁里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使得一位84岁老人的赡养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圣莲岛村民杨某经历过两次婚姻,共生育四个子女,2013年杨某曾到仁里司法所申请调解赡养纠纷,当时经调解达成协议:由小女儿照顾杨某,负担杨某的生活、医疗等费用,杨某过世后其名下一套安置房由小女儿一人继承,并订立了公证遗嘱。在共同生活期间,杨某因生活琐事和小女儿经常发生口角,导致杨某搬离小女儿家,并撤销公证遗嘱。杨某的做法使她与子女间的矛盾彻底激化,几个子女都不愿尽赡养义务。
从小女儿家搬出后,杨某一直和第二任丈夫的兄弟罗某生活在一起,但杨某年老多病,每月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日常花销,几年来共欠罗某生活费、护理费、房租费等约4万元。现在杨某欲将名下安置房出售,用所得房款作为自己的养老资金,但这个想法遭到了4个子女的强烈反对。
2018年3月,万般无奈之下,杨某再次来到仁里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所长陈龙作为当年调解的组织者,对杨某的情况非常了解,随即与杨某的子女取得了联系,一一了解他们的想法。经沟通,陈龙所长发现杨某的养老问题及与子女的矛盾的症结均在房屋问题上,于是到圣莲岛社区和观音湖管委会咨询安置房补差以及是否可以变卖等问题。在多方了解了情况之后,陈龙所长制定了调解策略,一是就赡养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二是围绕卖房问题与其子女进行沟通。司法所历时一个月前后共组织3次调解,终于促成杨某与其子女及罗某达成协议:将杨某名下的房屋出售,一部分房款赠予给子女、偿还欠款,剩余部分用于杨某晚年养老,杨某自愿与罗某一起生活,子女定期探望。
至此,该赡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关于老人赡养所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司法所在一直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途径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使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仁里司法所 许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