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四川省法学会关于深化全省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的意见》的落地落实,遂宁市印发了《遂宁市法学会关于深化县(区)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的贯彻意见》。
意见明确了县(区)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在领导班子建设、党组建设、机关工作力量建设、后勤保障建设、会员队伍建设、实体运行机制建设等“实体化”建设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要在今年5月底前各县(区)法学会要依照有关程序全部建立完善党组及其成员配备;要保障每个县(区)法学会有2—3名编制,配备1名副科职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要按县(区)不低于10万元/年的标准预算法学会工作经费;法学会个人会员数量增长不低于5%,实现逐年递增。在健全服务平台、找准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打造专家团队、务实法学研究、注重协同推进等“实战化”建设方面提出贯彻意见:在11月底前,县(区)“法律服务诊所”规范建成率要达到100%,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规范建成率要达到80%,村(社区)“法律服务室”规范建成率要达到60%以上,5月底前县(区)城区的街道、社区“法律服务站(室)”要率先建立完善;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法治服务等工作,参与“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镇”等法治创建工作,参加法治沙龙活动、法治微电影评选、法治文艺汇演及法治文化原创作品大赛等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总结推广会员品牌调解室、女子专业调解队、法治村官、“群众点餐法律专家服务”等经验和做法,探索开展以在书法、诗词、曲艺等群团活动植入法治元素的法治宣传方式,推动法治宣传由“灌输式”向“互动式”转变。市法学会将加强对县(区)法学会工作督促和指导,把“两化”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工作体系,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遂宁市法学会
2017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