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精神,2018年1月2日(开年工作的第一天),船山区法院邀请遂宁市人社局领导来到法院,共商2018春节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案和措施。
当天,市人社局副局长邓刚、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蒋伟平和相关工作人员到法院参加会议,船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义禄,党组成员、副院长聂彩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梁驿,以及部分执行局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蒋伟平副支队长介绍了近两年进入船山法院执行程序的拖欠劳动报酬相关案件情况,对可执行案件、执行不能案件作了详细的分析预判。随后,邓刚副局长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三个建议:对执行不能案件出具函件,便于给当事人作出合理解释;要强化执行工作措施,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上黑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形成威慑力;节日期间要在社会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形成欠薪可耻的舆论导向。
梁驿局长通报了船山法院近两年执行工作的总体概况,详细介绍了与拖欠薪酬相关执行案件的收结案、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强度,并表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作为执行局节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聂彩弟副院长在会上对节前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三个到位”的工作要求:认识要到位。农民工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要重视并确保让广大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执行措施要到位。要求办案法官把每个被执行人的情况摸准吃透,及时有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争取执行到位;效果要到位。要注重选取典型,扩大宣传,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
最后,王义禄院长提出,高度重视,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带头抓,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民生工程,特别是经过人社部门裁决后又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若仍无实实在在的效果,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对司法公信力也是一种损害;完善工作机制,两单位间可固定工作联系人相互通报信息,并要求法院分案办案机制也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局要相对固定员额法官办理该类案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采取强制手段,直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形成高压态势促使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搞好工作结合,以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第七次“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两单位精诚合作,协力共行,把追讨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春节前的重要民生工作来抓,形成合力,干出实效。 |